知名女主播魏莹因诈骗案被公诉 涉及2500万元巨额打赏

  • 2026-08-17

95后网络女主播“魏莹venus”(以下简称“魏莹”)因涉嫌诈骗罪而被起诉。根据公开信息,魏莹于2019年开始进入直播行业。她在直播中表现出色,涵盖走秀、脱口秀及影视演绎等多种形式,凭借其靓丽的外貌和幽默的个性迅速崭露头角,成为当时的当红主播之一。2020年9月,魏莹作为“交个朋友”的签约主播出现在罗永浩的直播间。根据界面新闻的搜索,她的抖音账号现已更名,粉丝数量依旧超过了一百万。

案件材料显示,此次事件涉及三名受害者。检方指控称,这些受害者在魏莹的诱导下,向其直播间赠送了大量高价值虚拟礼物,诈骗总额达到人民币2500万元。目前,该案件在一审阶段等待裁决。由于涉案金额庞大,案件对直播行业的冲击深远,同时也引发了关于罪与非罪之间界限的广泛讨论。

检方在起诉书中指出,从2019年4月到2020年11月,魏莹利用自己做主播的便利,筛选并锁定目标受害者,绕过直播平台,与受害者在微信上建立线下联系。她虚构了单身未婚的身份,隐瞒了自己已婚、已育、已孕的事实,以建立恋爱等暧昧关系为名,诱使三名受害者在直播间向她刷礼物,最终诈骗金额达到2500万元。此外,起诉书还提到,魏莹在2020年7月曾向一位受害者推荐有盈利前景的投资项目,该受害者投资了200万元,之后在同年12月获得了退款。案发后,魏莹向相关被害人退赔了各15万元。

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认为,魏莹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,导致被害人产生错误的恋爱关系认知,诈骗数额特别巨大,遂触犯了《刑法》第266条。该案于2026年1月15日首次开庭,4月10日第二次开庭。

辩护律师表示,公诉机关将被害人充值抖币的总额直接等同于诈骗金额,未调取关于三名受害人与魏莹之间交易的数据,因而无法证明充值的真实流向。同时,受害者对于打赏金额的描述缺乏独立证据,充值后可进行多种消费,公诉方未排除其他消费可能性,不应直接将充值金额视作诈骗金额。此外,辩护人指出,魏莹在直播中使用真实姓名,从未主动编造虚假身份,隐瞒婚育状况是出于个人隐私保护,不属于刑法定义上的欺诈行为。而且,三名受害者都在婚姻中,并且明知无法与他人合法建立恋爱关系,因而其打赏的动机本身就是不当的,不能算作诈骗的保护范畴。

案件中,邢某某作为一名受害者认为自己被骗,他于2022年5月报案,称魏莹欺诈他1000万元。根据相关聊天记录显示,魏莹的婚姻信息在粉丝群内传播后,邢某某决定对此进行报复。辩护方表示,文昌警方对此案无管辖权,认为受害人与嫌疑人之间的礼物交易并不构成警方的立案依据。

2023年3月,魏莹被海南文昌警方刑拘,案件至今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。